划的种植,同时争取国家和省财政的扶持资金,对菜农的生产用电用水及大棚设备予以补贴扶持,减少菜农的生产费用,增加经济收入,才能发挥其种植经营的积极性。 3、加大“江南菜乡”蔬菜大市的宣传力度,在省和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做公益广告、树形象、立品牌。本市新闻媒体也要做好品牌形象的宣传工作,经济频道必须对蔬菜的生产、品种、价格、成交批发量每天予以滚动宣传播报,彰显江南菜乡的品牌形象。 4、努力搞好本市的蔬菜销售渠道,政府等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公益性服务平台和免费摊位,让菜农、市民产销见面,菜农超市对接,互利互惠、实现双赢,让菜农卖的满意,让市民买的放心。
第7号提案(2件合并)
案 由 :关于继续加大工业园环境治理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周 琴(特邀界)、陈 萍(经济界) 联名提案人:洪翠华(民主党派)、徐晓华 (中共) 祝金标(民主党派) 内 容: 乐平塔山工业园区的建立为乐平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乐平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每逢夏季,在离园区几公里外的市中心都能闻到从园区飘过来的刺鼻难闻的废气味。居民晚上睡觉都不敢开窗。人们对政府这种以牺牲环境换来的经济增长并不满意,一些有条件的居民纷纷到外地买房养老。在外面,人们谈乐平总会自觉不自觉地与污染联系起来。乐平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乐平的形象。其后果必然会制约乐平经济的发展。 建议: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化工厂必须按照国家要求符合环保标准方能继续生产,严禁园区企业将污水废气直接对外排放; 2、对不达标的企业一定要关、停、并、转,绝不姑息手软; 3、环保部门要随时监控,切实履责,并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布环境测评结果。
第8号提案
案 由 :关于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不断提高资产有效性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王长新(中共界) 内 容: 随着我市国有企业(含国有农垦企业)改制工作的基本完成和大部分市直单位向城北新区的迁移,原单位和企业的国有资产有的因为产权不明晰无人过问,有的原主管部门靠低价出租企业的国有资产来发放留守人员的工资,有的资产因原企业的遗留问题被他人长期侵占,我市企业改制尚欠社保大量资金。同时,我市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需大量资金投入。因此,盘活闲置的国有资产对于我市筹措建设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社保风险是一条有效途径。 建议: 1、由市政府成立一套由国资委、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班子,统一协调,清晰现有闲置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 2、按资产的性质,对发证到位的国有资产分期分批进行“招、拍、挂”; 3、对于原企业留守人员,根据现行制度和标准,由财政适当安排经费发放基本工资,原企业的留守人员待企业资产“招、拍、挂”结束后逐一清退。
第11号提案
案 由:关于大力发展新型能源经济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卢 敏(无党派届) 内 容: 能源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作为传统意义上的老工业城市,乐平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乐平实际的发展模式。煤炭产业在给乐平工业化带来第一次辉煌的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的日益枯竭,同时产生了一定的安全问题;化工产业的引进带给乐平经济的第二次飞越,但由此给环境造成的承载力上的巨大压力也日益凸显。我们应不断加大在产能建设上的实践和探索力度,逐步实现由以煤炭、石油为主的化石能源经济向以太阳能、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能源经济或低碳经济转变。 建议: 1、应高度重视废弃资源的循环利用。近些年来,城乡生产、生活垃圾急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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