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园区“低、小、散”医药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建议 (第 1 号提案) 第一提案人:彭松华(经济界 市财政局) 联名提案人:童 萍 内 容: 近年来,我市积极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发展平台,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促进了乐平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迅速发展壮大,园区企业数量、产值和效益稳步增长,成为我市工业经济的重要增长极。由于园区发展初期入园门坎较低、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目前园区逐步形成了一批效益低、规模小、布局散的“低、小、散”企业,而这些企业因发展不顺、实力不强,其生产经营往往导致高能耗、高污染,与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当前,国家经济已经进入中高速增长、调优结构、创新驱动的发展新常态,我市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新时期,这些“低、小、散”企业如果不主动创新求变,必然被时代所淘汰,而且将极大影响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因此,建议我市对园区内的“低、小、散”医药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建议: 1、整治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作为切入点:一是根据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有关政策要求对园区企业全面进行整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二是根据我市园区发展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清理整治;三是根据我市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进行清理整治。 2、对不符合以上三个方面要求的企业,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整治工作可以采取三步走,即从“被动整治”到“强制整改”,再到“倒逼退出”。一是“被动整治”。要求企业大力深化“三废”整治,通过加大整治投入、改造车间工艺、拆除更新落后设备、整改清污分流等手段,促使“三废”处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二是“强制整改”。在“被动整治”的基础上,对污染较重、安全隐患较大的项目,综合考评企业环境质量利用率,每年排定几家企业实行“五个强制”改造提升,即项目强制淘汰、设备强制改造、设施强制安装、隐患强制整改、人员强制培训,三是“倒逼退出”。对整改无望或成效不明显的企业,通过政策引导、行政倒逼和牵线搭桥“三管齐下”,推进“低、小、散”企业退出园区。
关于加强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组织深度融合的建议 (第 3 号提案) 第一提案人:朱根平(工商联界 乐平绿乐食品有限公司) 联名提案人:邹国海、李水平、程寿华、邓俊林、程少锋、余志金 汪仲秋、童世忠、李 庆、杨永洲 内 容: 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是被原材料供应不足或不稳定所困扰。以乐平市绿乐食品有限公司为例,2014年开工量还不足生产能力的70%。其实开工率低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我市蔬菜种植产量不够,也不是因为蔬菜供不应求,而是因为没有稳定的供应渠道,没有可以按合同确保供应的种植基地。究其根本原因,是在经营体制上,是没有形成利益共享的蔬菜种植合作组织。 我们知道,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农户和规模不大的种植基地。即采取的是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的模式。实践证明,这两种模式都不能从根本上很好地解决公司和种植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造成市场价格高时,种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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