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领导 政协要闻 政协委员 视察调研 工作动态 文史资料 文件规章 理论园地 文化艺术 议政建言
提案精粹
提案精粹
委员大会发言
重要建议
当前位置:首页>>议政建言>>提案精粹>>正文
乐平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选登
发表时间:13年05月08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工作人员只有30人。每逢征缴社会保险费高峰时期,每个工作人员每天至少要面对几百名参保人员,大厅人员拥挤、嘈杂,这既耽误了人们的排队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甚至会因工作人员紧张工作、语言不慎而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同时,每年也有大量的因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老人,前往该服务大厅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论证或生存论证,有的老人因家住农村,有的老人因体弱多病,到服务大厅来进行论证极不方便。
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业务,减轻大厅拥挤排长队的压力,减少乡村参保人员和体弱多病参保人员到城北新区的奔波与辛苦,社保部门应从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通过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措施,来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益。
建 议:
1、社保部门实行社会保险金代扣代缴和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点征收模式。可实行参保人员和社保局签订协议,由银行从银行卡(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予以代扣保险金;也可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置若干个服社会保险缴费服务点,由参保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费,社保局安排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2、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论证和生存论证工作,应延伸到基层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论证工作可由社保局安排乡镇(街道)设置的服务大厅进行,届时社保局派出工作人员或委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开展论证工作。对那些体弱多病的参保对象,可安排人员直接上门服务。
3、加强现有市社保服务大厅的服务与管理。规范大厅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增强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 。

第64号提案(2件合并)

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药广告监管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程树煌(医药卫生界)、甘  丰(港澳台侨界)
联名提案人:丁  磊(特邀)、彭红英(工会)
内      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药广告的投放有着一套规范的步骤和程序,因为医药广告不同于其他产品或服务广告,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打开电视、报刊或网络,琳琅满目、见缝插针、被吹得神乎其神、天花乱坠的总是些医药广告,比如:XX特效丸、包治百病药,更有甚者,请一些旁观者充当患者,请一些只会穿白大褂的医生充当医生,昧着良心,夸大其辞,借此骗取百姓的钱财。如此明显违反《医药广告管理办法》之规定的虚假医药广告竟能充斥于我们的媒体,公众自然有理由怀疑其中的猫腻
虚假医药广告不仅扰乱社会秩序和正常的广告宣传市场,给患者家庭和个人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也使老百姓对媒体宣传的信任度下降。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医药广告的监管。
建议:
1、注重部门配合,加强联合监管。医药广告的投放牵涉到卫生、工商、药监、媒体等相关部门。鉴于卫生部门只能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处罚,药监部门只能对医药的真伪进行鉴别,故建议相关责任部门联合执法,每季度一次,并把执法结果向纪委监察部门汇报。
2、加强社会监督。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告发布听证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同时加强医药广告审批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知识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构筑防线,使医药广告市场日趋规范。
3、严格处罚。对于投放虚假医药广告的医疗机构或商家,要进行严格处罚,不仅是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此类广告的媒体,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的,由纪委监察部门实行效能问责。

第66号提案

案      由: 关于加大新农合工作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王  岚(无党派界)
联名提案人:占迎春(民主党派)、祝金标(民主党派)、
黄秀勇(医药卫生)、胡  飞(工商)、徐志勇(

上一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提案工作
下一篇:乐平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选登
Copyright 2010 www.lp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乐平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23000410号-1
主办单位:政协乐平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乐平信息港  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
通信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东风北路新行政大楼八楼政协 邮编:333300 联系电话:(0798)6832212 传真:(0798)710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