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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三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19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   作者:
既往的建议与批评。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
第16号提案
案      由:关于在“双创双修”中注意加强文物保护的建议
提  案  人:徐晓华
内      容:
我市历史悠久,文物古迹较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关乎历史的传承,文化的延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工作一直走在了全省前列,尤其是在南窑的发掘与保护、古戏台保护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国内外的影响也很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例如,旧城改造中,一些本应保存的历史建筑被彻底拆除;城乡环境大整治中,部分乡镇地将本应保存的历史建筑当作“空心房”予以拆除,即使是保存下来了的,也没能去认真地去加以抢救和修缮。
当前,我市正按照景德镇市统一部署开展“双创双修”活动,在这一活动中,我们应尊重自然和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防止建设性破坏,避免“边修边破坏”。
建    议:
1、建立文物保护联动机制。按照《文物法》要求,加强文物管理机构与公安、工商、建设、房管、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并由文物管理机构牵头建立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就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和相关活动。
2、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市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递增文物保护经费,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持续开展。
3、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在以往开展文物普查和已命名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由文物管理机构提出并报市政府研究,新划定和命名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且命名后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能因城市乡村发展、改造需要而随意拆除或改变其面貌与用途。
4、重视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对确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文物进行抢救和修缮,确保重点文物的长期安全与文物价值的持续存在。
5、开展文保单位申报工作。重点宣传和打造南窑遗址,积极开展南窑遗址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同时精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为省级重点文保单位。
6、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将《文物法》纳入我市“七五”普法规划,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保意识。对故意毁损文物的人和事,有关部门要发现一起依法严厉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答复要点:
正如您所说的,我市有近两千年的文明历史,历史的遗存和文物十分丰富,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传承历史,特别是为打造乐平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确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满怀着对历史的敬畏和文化的尊崇,根据“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国家文物局工作总方针,始终将文物保护和文物抢救工作放于重中之重。根据我市文物遗存的资料,拣选了一大批有历史、工艺、研究价值的历史文物,先后十五次向国家、省、市级政府申报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现获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18处(2018年获批15处)、景德镇市级40处,乐平市级25处,与此同时,根据现有文保单位年久失修的状况,先后向各级政府申报维修补助资金千余万元,使一批破损严重,面临倒塌的文保单位得到整体修缮,恢复现貌。但从现实状况来看,仍远远不够,如有些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应加紧调查、及时做好申报工作,有部分已列入文保单位的文物因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急待修缮。
以后,我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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