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农业产业发展基本仍处于自由发展状态,缺乏统一规划,个体农民没有能力先规划再建设,工商资本有能力没意识,一些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建设随意、项目雷同、低水平重复开发、特色不突出、效益低下、市场生存能力弱。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设施不全。我市休闲观光农业大多重餐饮轻配套,而且大多以本地客源为主,我市休闲农业分布比较分散,不成规模,游乐设施少。 三、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导致企业融资难。由于休闲农业企业大多是以租赁农村集体或从农民手中通过流转方式使用的土地,存在土地使用权证手续不够完善、地面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困难,导致企业不敢扩大投资规模,当企业需要扩大发展规模时资产不能进行资产抵押登记造成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 四、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目前我市休闲农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是原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的农民,存在知识层缺失,管理和服务难以满足消费者对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的需求,从而影响整体产业的发展。 五、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政策相对滞后。目前我市休闲农业投资主体大多是民间或工商私人资本运作,虽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大投入,但多以普撒式进行扶持,效果不明显。 因此,要推进休闲农业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必须要加强对休闲农业的政策引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建议: 1、做好科学可行的规划,推动产业有序发展。精心组织编制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和延续性,准确功能定位,优化分区布局,促使生态、生产、科研和市场相融合,实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与农业园林景观和谐统一。 2、资产产权明晰,助力产业整体飞速发展。通过各职能部门调配,明确资产产权,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扶持部分有潜力有能力有资源的企业,打造示范基地,示范园区,以点带面,完成产业整体布局。 3、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制定休闲农业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培养一批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讲诚信的高级管理人才,保证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促进一批经营水平高、经济实力强、市场信誉好、发展后劲足的休闲农业企业的良性发展。 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扶持、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休闲农业发展机制,把休闲农业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扶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示范企业,逐步建立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5、妥善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用地问题。对其涉及非农建设用地,在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积极引导休闲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资本嫁接和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而带动我市休闲农业向集约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第15号提案
案 由:关于加强金融系统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张红华(农业界) 联名提案人:李进魁(农业界)、汪国祥(农业界)、张占科(农业界) 程联胜(农业界)、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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