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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二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18年01月08日   浏览次数:   作者:
的环境不但要明净整洁还要舒适宁静。这不仅是近年来许多城市的建设者们规划城市蓝图时的理想建构和潜意识的追求,也是越来越多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对提升生活质量、改善自身所处环境的美好憧憬。
建      议:
1、加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的监管,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相信这些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禁令和措施将会让人们欣然接受。
2、加强宣传教育,让部份经商人跟得上文明前行的脚步,使城市文明创建人人有责。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答复要点: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以及城乡环境大整治的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环境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目前,我市城市噪声污染状况较为严重,加之相关管理部门往往不能及时查处,致使噪声污染治理呈无序、泛滥之势,严重影响我市城市品位,破坏了城市人居环境,损害了城市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在市区各商业街道设置音响设备,采用高音喇叭或搭台表演等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式进行商业活动,招揽顾客的现象随处可见。尤其是西门街上更为突出,各类店外促销活动锣鼓喧嚣,喊声震天,大功率的音箱面对街道,播放高分贝刺耳的噪音,毫不顾及噪声对行人或居民造成的污染。商业店铺及小商小贩的高音喇叭每天从早播放到晚,严重干扰周边群众生活,不仅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甚至危害到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由于我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城市商业噪声没有进行严格查处,致使商业活动带来的噪声呈无序、泛滥之势。商业噪声污染已成为城市环境保护的一大公害,是一种不文明而且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即前引述的禁止性规定)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市公安局答复要点:
我市应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城市商业噪声污染。街道属于公共空间,商家无权为了自己的利益,招揽顾客,在公共空间实施干扰他人的商业行为。这是对公众权利的侵犯。高声叫卖是一种低级商业宣传行为,舒适、宁静是检验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也是商户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的一种具体体现。
为此,我局认为,要想根本地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加强我市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由政府组织成立以公安为牵头单位、城管、环保部门协助的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执法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整治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并建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2、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向广大商业经营户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包括商业噪音在内的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商业噪音制造者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抓好治理商业噪声污染的宣传教育活动;商家的促销应提升档次,让消费者有一个安静、休闲、放松的购物环境。
3、取缔安置在门店外和门内而向街道空间播放的音箱,商业设施的广播只能在其内部播放。没收游商游贩所使用的手持电子喇叭,禁止沿街呼喊叫卖。
4、在城市噪音管理重点区域安装噪音检测与监控装置,加强群众监督。向全社会公布噪音污染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商业噪音活动,一旦发现商业噪音扰民现象及行为,立即给予纠正,并依法处理,并对被查处的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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