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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位市政协委员登台为乐平发展献计
发表时间:19年03月17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历史文化的重要见证,也是助推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特色资源,更是现代化赣东北明珠的魅力所在。搞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建设现代化赣东北文化明珠,培育高质量文化品牌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调研得知,近年来,我市2013年列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6个传统村落相继启动了保护修缮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2018年底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5个传统村落以及2017年列入第一批江西省传统村落名录的2个传统村落,只有洪岩镇小坑村这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正在按照PPP模式,将修复保护与开发利用实行同时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进展情况良好。但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保护工作机制没有形成;保护总体规划尚未编制;保护修缮资金严重不足;保护项目实施进展不一;传统文化挖掘收效甚微;施工项目技术难以达标;群众保护意识相对淡薄;合理有效利用缺乏举措。

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应尽快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确保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同时,强化部门和乡镇之间的协作,建立相应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整体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轨道。

2、制定保护规划。建设、规划、文化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传统村落每一历史建筑现状(包括权属、建造年代、破损程度、文保价值、需修缮的工程量等要素)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地域文化进行全面分析和精准定位,在此基础上再制定出《乐平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3、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基金并将其纳入本市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统筹协调好中央、省下拨的农村环保、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国家和省重点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保护以及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全方位推动传统村落保护;推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政府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办法,缓解保护资金不足压力。

4、坚持分类指导。对在传统村落中开展“双创双修”、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往乡愁”要求,切实维护好传统村落原有风貌,不要轻易盲目地去填塘平山、拆屋挖树、硬化里弄、粉刷墙体。对此,文化部门可按照50年以上(含50年)的原则,对传统村落中的历史建筑(如戏台、房屋、牌楼、桥梁、驿道)实行分级分层挂牌保护,特别是那些建筑年代久远、保护利用价值较高又急需修缮的古宅老屋,政府应启动“老屋拯救行动”。镇、村两级应尽快组织乡贤,挖掘整理传统村落中家谱族谱、家风家训、传统艺术、地方民俗、人文典故、优美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以村史馆为载体,充分展示本土优秀传统文化。

5、严格技术标准。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环保、建材、工艺、施工流程、传统工匠认定等一系列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质量技术进行规范,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由住建部门牵头组建我市传统村落研究和保护本土专家库,每个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至少安排2名驻村专家,充分发挥他们在文化挖掘、文物认定、规划设计、老宅修缮中的智囊作用,让传统村落修复留住乡愁乡韵。

6、发动群众参与。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应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广大村民对传统村落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一户一宅”原则,鼓励村民迁出破旧老屋自建新房,由住建、规划部门合理划定建房区域,优先安排建房用地,原先老屋产权收归集体所有,由政府统一安排修缮;若村民需要继续留住在老屋且老屋又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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