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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20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
作者:
有。一是村民,可他们不在乎,他们不需要老房子了,破烂不堪的老房子,不愿住,还不让随便拆,看着有点碍眼了。二是乡村干部,干部受政策的教育较多,保护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可是,有心无力,除了看到古建筑倒的倒,漏的漏,长叹一声发下感慨,也是爱莫能助。三是博物馆的专家们,他们时常在乡间行走,情况虽了然于胸,可是每论及古建筑的保护,也是同样的无奈,无奈有:不是保护单位的古建筑没有保护资金等等,专业人士向苦逼的现状妥协到了近乎残废,为什么?因为当村民间博物馆专业人士提出某栋古建筑需要保护时,专业人士除了去现场查看后说一番“没有保护资金,还是去找乡镇政府解决”之类的话便再无它,看着漏了、塌了的古建筑就在路旁,专业人士居然会教文化站的干部“这栋老房子下次普查没了,向上申报就说‘自然倒塌’吧”,古建筑保护寄托他们可想命运的悲催。
建 议:
一是让有古建筑保护情怀的人来从事保护工作。对古建筑的深厚情怀比专业更为珍贵,有了情怀,就会想方设法死守保护的底线,看到一栋老房子漏了他会心痛,一栋塌了他会焦虑,一栋湮灭了他会有负罪感……,这样的人来从事保护工作,结果就是“大家都笑了”。
二是别什么事都死缠政府,先聚民间有识之士,筹建“乐平民间古建筑保护协会”,自创保护模式,自筹社会资金,争取政府政策、资金支持,与政府保护形成一种同向又互补的双重保护格局。
三是加强对古建筑保护手段的探索和开发,徽派建筑的修缮人才
是比较缺乏的,古韵古味的材料也是稀缺的。
四是找准保护的最佳时机,学会花最少的钱办成最满意的事。试想修缮一栋老房子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有谁愿出这个钱,有哪个领导会拍这个板。所以一旦发现老房子出现细微的漏、裂的迹象,应当及时的进行维修,此时就是保护的黄金窗口期,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就要花大代价。老房子只要保到了不漏的底线,内部木结构不遭日晒雨侵,它的生命力会超过您的想象。
主办单位:乐平市文广新旅局
答复要点:
乐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历史文化遗物及遗迹十分丰富,特别是明、清时期至民国期间的古戏台、古祠堂、古民居,在城乡大地随处可见,但不仍乐观的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的,这些古建筑,特别是古民居,多数处于无人居住、无人管理,面临倒塌危险的现象很普遍,其现实状况的确令人堪忧。文化文物管理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上一直在努力,但因多种因素效果仍不很理想。比如近两年一直在推动成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同时包含引导民间赞助的初衷。
您倡导“积极引导民间力量促进古建筑保护的建议”也许能探索出一个新的保护方法。因为,文物保护工作不单是政府部门及文物管理部门的工作,发动全民起来保护和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以推动引导民间力量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
一、着力在城乡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民众文物保护的意识,使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到历史遗物是难忘的乡愁,是不可再生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从而自觉地参与这些历史遗物的保护工作中来。
二、继续推动我市成立“乐平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提倡“岁修制度”,达到专项资金引导、镇(乡)补助、村民集资、民间赞助的资金保障局面。
三、联合建设部门一起倡导成立“乐平古建筑保护协会”。自创保护模式,自筹社会资金,与政府保护形成一种同向互补的良好格局。特别是倡导企业单位的捐助,争取和支持享受政府的税收抵扣政策。
四、继续加强文物单位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古建筑类的文物单位加强与各乡镇文化站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变化。
五、在乡村振兴的各种项目中,建议与促成古建筑保护维修应列入建设规划之中。同时鼓励村民修缮古民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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