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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20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   作者:
相应的扶植政策,我省如九江市也出台了扶植与奖励政策,南丰县更是成立了财政拨款的专门机构——地方文化研究中心。乐平虽然也有历代名人研究会和各文艺协会等组织和团体,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创作实力,但是,政府对这一方面的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比较薄弱,扶植政策方面是空白,奖励上则只有上世纪九十年代设立的基本上是象征意义的“优秀文学艺术成果奖”,近两年还出现了中断状态。名研会虽然有部分资金,但远远不够。乐平的研究和创作人员,基本上是出于个人爱好进行业余研究与创作,且与外界的交流缺乏,视野不够开阔,水平也得不到提高,缺少文化战略的高度,后备人才也比较缺乏,所以,缺少有重大和广泛影响的研究成果以及文学艺术创作成果。
建      议:                                                       
一、加大文化研究成果和文学艺术创作的奖励力度,促进研究成果和文艺作品质量的提高。
二、出台相关的扶植政策,激励人们对繁荣乐平文化研究和文艺艺术创作事业的热情。
三、在名研会的基础上,设立专业化的地方文化研究机构,让人员更专业,鼓励文学艺术创作者深入生活,催生出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和文艺精品。
主办单位:乐平市文广新旅局
答复要点:
近两年来,我市虽然搁置了“优秀文学艺术成果奖”评选,但一直在积极努力推动文化艺术发展,每年也会不定期的举办各类书法、美术、摄影、音乐等文艺赛事;在文化中心成立了赣剧研究保护中心,扶持戏曲创作和表演;在城区投入资金,设立了多个群众活动中心,并开展各类文艺活动。
关于加大对文艺创作的扶持投入工作,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近期将会在召开相关会议的同时,对您的提案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将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争取早日恢复“优秀文学艺术成果奖”评选工作,逐步落实对文艺作品的扶持政策。同时,也将积极组织优秀文艺作品参评全国、省、市等各类文艺奖项。
感谢您对乐平文化艺术的关心与支持!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

第48号

案      由:关于积极引导民间力量促进古建筑保护的建议
提  案  人:石崇峰
内      容:
乐平历史上是一个人文昌达的地方,自宋代以来,世代不乏达官、望族,特别是明清时期更是达到了鼎盛。明清时期的乐平社会安定,经贸繁荣,百姓中富足殷实者大有人在,富足者多置田地,兴宅院。现存我市各乡镇、村落的老房屋大多是明清盛世兴建的遗产,也有一部分民国的古建筑,乐平古建筑的风格以徽派建筑为代表。
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功,极大地提升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富起来的农民普遍都住上了现代化的楼房,早就搬出了老房子。老房子大多空置,要么变成了杂物屋,要么变成了牛栏屋,大多无人经管,破漏了没人管,屋塌了不过问的情况很普遍。前些年偶有生意人有意出价整屋盘下,拆后运走的,屋主大多贪一时小利,草率变卖的并不鲜见……
种种现象表明,乐平古建筑的现状堪忧,古建筑的保护需要创新方法,探索新的保护方式,引入新的保护力量,一句话,光靠政府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其实先见之士对古建筑保护(现在已有人在倡导古村落保护)呼吁了多年,提案也是一年接着一年的提,办法想了一个又一个,可真正行动起来的人在哪呢?村中的古建筑一栋栋在风雨中走向破漏、倒塌,直至湮灭。得到改善了吗?没。有人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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