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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20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   作者:
                                           
提  案  人:市文联
内      容:
“中国书法之乡”和“江西省书法之乡”是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对书法活动开展卓有成效的县一级单位命名的唯一品牌。乐平文化底蕴深厚,文化特色明显,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在2019年初我市成功申报“中国古戏台之乡”之后,建议积极申报“江西省书法之乡”和“中国书法之乡”称号,对于提升乐平文化软实力,优化人文环境,助推经济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乐平书法在全省具有较强影响力,乐平现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7人、省级会员60余人,市级会员150人余人,在江西省书协任常务理事和理事2人,形成了一个从国家级、省级到本级、年龄含盖老中青的书法创作队伍。我市书法组织稳定健全、书法队伍不断壮大、书法活动丰富多彩,近年有3人4次荣获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 60余件作品在全国重量级展赛中获奖,在全省县级地区名列前茅,受到江西省书协高度赞扬。
书法在我市也具有较好群众基础,惠民性书法活动普遍开展。乐平文联和书协定期举办各类书法展览,并成功举办了“乐平古戏台”全国书法大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每年组织开展的义写春联、送书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公益活动,受到群众广泛好评。书法家们用书法艺术展现改革开放的奋斗历程和崭新成就,讴歌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书法已成乐平文化的一大特色。
乐平已具备申报“江西省书法之乡”的条件和申报“中国书法之乡”的基础。目前全省已有高安、东乡等地获得此称号,建议我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打造乐平文化又一名片。
建      议 :
1、领导重视,大力支持。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中国书法之乡”推选原则和办法的规定》,申报条件之一,申报的地方政府应对本地书法艺术发展高度重视,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及经费支持。
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中国书法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府出台《创建实施方案》,配备创建专职人员,市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固定场所,活动丰富。申报条件之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的书法展览场馆及书法活动场所,并且举办过连续性书法展览、赛事或与书法艺术关联文化活动。
我市书法展览和交流活动丰富多样,乐平文联和书协先后举办了改革开放40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撤县设市20周年、“双创双修”等多种主题书法展;每年组织全市迎春书法展、专题展、异地联展等活动;连续开展了20多年义写春联活动,每年为市民书写春联数千件,是乐平书法惠民的一项品牌活动;定期开展了送书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公益文化活动,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市委、市政府给予乐平书法家协会一个创作和展览的固定场所,用于全市书法创作、交流、展览等活动的开展。
3、品牌活动,扩大影响。申报条件之三:申报单位应举办过全国或省级书法展览、赛事或其它相关活动,在书法界具有一定的影响。
我市已成功举办了“乐平古戏台”全国书法大赛,收到来自全国参赛作品2000余件,组织全国专家评委会,评选出获奖作品并给予表彰奖励,在全国书法界有一定影响力。
我市书法在已成功举办过一次国展的基础,继续努力,积极筹备第二次国展,进一步扩大乐平书法在全国影响力。市委、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打造国家级品牌赛展。
4、群众基础,特色活动。申报条件之四:申报“中国书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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