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健身场地(学校操场除外),大型群体比赛或展示无法开展;四是学校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程度任然不能满足社会人员锻炼身体的场地需求。五是一是体育场地设施用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农村。 (三)体育社会组织数量不足,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力量动员不够 我市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相对缓慢、数量偏少,不能为每个公民提供良好的体育公共服务;二是社会组织的职能弱化明显,全民健身主要依赖政府的局面没有完全改变;三是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来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发展;四是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较松散,对少数庞大社会组织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发挥他们传帮带作用。 (四)体育健身场地及运动场地管理不到位 我市城区目前已有市民广场、市政广场、洪浩公园、天湖公园、东湖公园等休闲运动场地,到了晚上,人群密集,行人几乎难以行走;由于缺乏管理,散步的、打羽毛球的、跳舞的、溜冰的、放风筝的等等。经常引发争地盘、声音干扰、运动时撞到人、体育器材伤人等纠纷。 (五)全民健身缺乏科学的指导 群众健身方式亟待改善,盲目性的,无组织的,缺乏科学的指导的健身活动比比皆是。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中,总体数量缺乏,年龄普遍偏大,级别结构极不合理,需要加大力度进行优化和提高业务能力。 (六)全民健身信息化程度不高 我市大部分区(市)县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滞后、数据缺乏,公共信息平台的内容仅限于全民健身的宣传上,并没有建立一个集资源共享和全民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不能激发人民利用信息平台参与到全民健身的兴趣,影响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开展。 建 议: 1.要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告牌、电视、互联网等,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积极性; 2.推进新建的体育中心投入使用。成立事业单位或政府购买服务,使之能为市民服务,为全民健身出力。 3.改变重建设,轻管理、使用的观念,努力做到建成一处、使用一处、有效果一处。 4.发挥体育社团组织的作用,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小钱发挥大作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 5.加强民间体育社区的指导、管理,按有关职责,每年要求开展一定数量的活功,好的表彰、奖励,差的通报、处罚,直至取缔。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2020.5.18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 第37号提案 类 别:2-21 案 由:关于大力推动影视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孙烨梅(界别:妇女界 通讯地址:乐平市艺轩影院 联系电话: 13807988790) 内 容: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推动中国社会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旋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培养四有新人的基本要求。爱国主义教育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而影响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当前,台独势力和香独势力的猖獗,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近些年两地去中国化教育的恶果,特别是台湾,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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