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项目,掀起海内外马氏企业家来我市投资兴业的高潮。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2020.5.18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 第33号提案 类 别:2-17 案 由:关于解决2-3岁学龄前儿童托育问题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杨小英(界别:教育界 通讯地址:乐平中学 联系电话:13979877647 ) 内 容: 2016年1月1日二胎政策的全面开放以来,我市婴幼儿数据逐步增加,2-3岁学龄前儿童的托育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各界对于参与举办幼托机构的呼吁越来越强烈。 我市2-3周岁学龄前儿童托班教育现状 1.2-3岁婴幼儿的教育主体。目前,公办幼儿园只招收满三周岁的儿童,绝大部分3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由爷爷、奶奶等祖辈看护。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部分祖辈对二孩看护力不从心,只能由保姆或其他人照顾。但随着一些保姆虐待儿童事件的曝光,部分家长惶恐不安而又无可奈何。如何妥善解决2-3岁学龄前儿童的托育问题,是摆在很多家庭尤其是双职工家庭面前的现实问题。 2.2-3岁托管机构存在监管脱节。据调查我市目前只有1家早教中心接收18个月以上学龄前儿童托育,其他托育机构只接收两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现有托幼机构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收费都是机构自主决定,价格普遍较高,卫生、安全、教师资质等问题也得不到有效监管。 3.托育机构发展缺乏政策规范。目前尚无规范2-3岁学龄前儿童照料和教育问题的政策法规,一些“早教机构”之类的学龄前儿童的托幼机构处在灰色地带,没有明确哪个部门办许可证和主要负责监管。 建 议: 1.将解决2-3岁学龄前儿童的托育问题放到关系乐平教育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尽快开展调研,出台解决办法。 2.政府正视2-3周岁托幼实际需求,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对托幼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应由主管部门制定2-3岁托幼机构的行业标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幼机构。帮扶现有的私立幼儿园开设3周岁以下的托管教育。 4.开展“育婴师”培训,鼓励、引导社会闲暇妇女参与,并对取得资格证的优先推荐上岗。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2020.5.18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 第34号提案 类 别:2-18 案 由:关于加速引进培养我市医疗后备人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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