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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 第25号提案 类 别:2-7 案 由:关于规范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联系人:梁鑫棠 通讯地址:乐平市政协 联系电话:13879892229) 内 容: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家长已很难与孩子保持同步的作息时间,现在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上下班时间相对固定,一般上午11点半到12点,下午5点半到6点,而学校放学集中一般在上午11点15分至11点半,下午3点半至4点半左右,同时中午时间家长既要接送孩子,又要做饭收拾,根本忙不过来。针对这些时段家长和孩子的需求,中小学校附近,出现了一定规模的“家庭托管班”,负责孩子接送、就餐、辅导学习甚至住宿等。这些托管多数属于家庭作坊式经营,城区“名校”此种现象尤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监管缺失,管理不到位 由于没有准入门槛,存在许多监管漏洞。多数托管中心没有正规手续和证件,也无工商、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许可证,托管收费标准也没有物价部门的核准,家长和学生的权益难以保障。一旦出现学生的人身安全与伤害事件,托管机构无力承担事故责任,学生家长也投诉无门,索赔无路。 二、设施不全,安全、卫生隐患大 许多学生托管机构大多租用民房,有的甚至在高层建筑或地下室,场所面积小、多数是一百多平方米的套房中添置几张桌椅,几张双层床,二、三十个学生便挤在一起吃饭、学习、活动。这些居家套房居住密集、普遍没有消防通道和相应消防设施,造成许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饮食卫生情况也令人堪忧。多数托管机构空间狭小通风不畅,没有专用的消毒装置,餐具消毒不到位。学生的伙食也谈不上什么品种多样,营养丰富。这些都给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的隐患。 三、从业人员素质高低不一 多数托管机构的从业人员就是开办者本身及其家庭成员,或是加上一两个雇来的家庭保姆,有的从业人员常常连健康证都没有,更不要说有没有具备教师资格了。从业人员素质高低不一,必然导致托管中心在管理学生生活,辅导学生学习等方面力不从心。有的托管机构管的很严,出现对学生的打骂现象;有的打着尊重孩子个性发展的旗号,对学生放任不管,在休息时间出现“扰民”的现象。 建 议: 校外托管机构是一个新兴的特种服务业,关系到中小学生的健康与安全。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却是广大家长的现实选择,毕竟它在解除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的家长们的后顾之忧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对校外托管机构绝不能简单的取缔了事,而应当本着加强监管、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加强对托管行业的监管审查 目前我市的托管机构基本属于“三不管”状态,尚未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应加强课后托管服务管理。 1、对辖区内托管摸底造册。建议由市政府办牵头,对全市学生托管班作一次全面的摸底检查和登记造册, 2、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责。建议市政府出台加强学生托管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托管机构监管主体和牵头部门,明确由教育、工商、消防、卫生等部门承担起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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