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政协常委、乐平市政协法制社团和港澳台侨委主任孙秋照反映:作为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全国文明城市,既是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一度成为全国各地竞相创评的目标,可谓趋之若鹜,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方仅仅为了创评而创评,没有长远规划,只有短期行动,临时抱佛脚,迎评的时候轰轰烈烈,一旦现场测评过后冷冷清清,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导致政绩观扭曲。少数地方主官注重显绩,轻视潜绩,认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了就是最大的政绩,而且是显绩,还可以一俊遮百丑,故导致急功近利思想膨胀,以致即使脱离实际也要创评,甚至不惜在GDP、财政收入等数字上掺水、指标上造假。 二是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由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多限于市区(设区市)、城区(县、区、县级市),为此,一些地方脱离实际而举全市、全县(市、区)力量,把有限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投入到市区(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中,哪怕牺牲县(区)、乡镇(街道)的发展也在所不惜。 三是加重了基层单位负担。没完没了的督查、整改和材料报送,既助长了形式主义,又加重了基层单位负担,一些人员不多的单位、财力拮据的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因此陷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中心工作”漩涡,由此可能荒废了主责主业,忽视了基本民生。 二、建议和对策 (一)扩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区域。一是设区市测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其现场测评点位应覆盖其下辖的县(市、区)和高新产业园区。二是县(市、区)测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其现场测评点位应覆盖其下辖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二)细化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把公立医院、中小学校、休闲公园、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等面上的指标,扩大到深层次里面,不仅只看单个现场测评点位情况,还要看是否布局合理、是否满足需要、是否方便群众。如医院床位是否达到国家要求,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休闲公园和农贸市场是否方便群众15分钟活动圈范围,公共场所是符合有关要求,并在城市地图上标注。 (三)增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内容。增加一些扣分的测评内容:如城市小区地面停放机动车辆、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占比不足70%、行政服务中心附近没有大型停车场、城市还存在烂尾楼和棚户区、当地结婚彩礼超过人均GDP的5倍及以上等要酌情扣分。以下四种情况应予一票否决:设区市、县(市、区)信访量总数分别在该省排位前3名、前10名的;设区市、县(市、区)营商环境测评分别在该省排位倒数5名、倒数20名的;设区市、县(市、区)公共安全感调查分别在该省倒数10名、倒数30名的;没有开展垃圾分类(或已列为省级垃圾分类试点但没有真正进行分类垃圾处理)的。 (四)调整全国文明城市指标分值。适当增加现场点位测评分值,减少网上材料申报分值,尤其是增加创新性服务群众举措方面的分值。 (五)严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程序。一是真正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拟申报城市进行现场测评,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干扰群众正常生活。二是对已入围省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2个周期(即6年)都没有评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应取消提名资格,起码隔3年(1个周期)才能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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