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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二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18年01月08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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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原则,赋予各乡镇(街、道)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乡镇(街、道)、行政村的干部群众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林业、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同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3、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完善管理体制。要建立、健全全市各级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做到有编制、有人员,每个乡镇均应配备1-2名专职野生动物保护人员,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乡镇应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应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政府应设立野生动物救护站,及时救助受伤、流浪的野生动物 。
4、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经费 。市政府应及时解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经费,市财政要确保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乡镇及林业、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除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经费外,还应建立和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奖励机制。
5、强化野生动物执法力度。林业、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管理要建立联动联防执法制度,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要向全市公布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及违法捕杀举报电话,要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长效机制。真正做到野生动物保护有人管、有人抓。
保护野生动物是一项生态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涉及面广,需要政府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和全民参与。全社会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乐平的生态环境而努力。
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答复要点:
根据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定,我市野生动物(陆生)保护管理工作由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具体负责,全市六个林业工作站负责本辖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打击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各乡镇87个专职护林员负责本责任区的野生动物资源的监管,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基本上实现了全覆盖。
近年来,我局以创建生态文明城市为契机,切实加强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努力维护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一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在每年爱鸟周、湿地保护日及相关敏感时期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现场向群众解答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和运输及经营有关法律和政策,散发有关资料和宣传材料,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爱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工作氛围;二是查源头,野保站执法人员定期在林区巡查,收缴捕兽器具和捕鸟网具,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三是堵流通,开通野生动物保护举报热线(0798—6567386),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严肃查处违法捕猎非法运输,销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制品;四是森林公安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滥捕乱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治安;五是禁销售,不定期地到菜市场及有关地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贩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今年二月份我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强化监管的通知》文件(乐林发〔2017〕17号),按照历年来形成的良好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今年以来,联合巡查十余次,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六是断销售,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到全市饭店、餐馆进行巡访后向各经营业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其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堵住野生动物销售渠道;七是为维护生物物种的永续利用,我局强化服务意识,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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