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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二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18年01月08日   浏览次数:   作者:
sp;  由:关于开放观音泉路(新时代学校门口)路灯的建议
提  案  人:方四宝
我们居住在稻香村附近,2016年下半年承蒙市政府关心,花费了几十万资金,将稻香村门口至殿下一条便道进行了改造,道路两侧也装好了路灯,初始对路灯进行了测试开放,然而好景不长,路灯仅放几个晚上就不亮了,使得我们这一带晚上来登高山散步的居民造成了很大不便,另一方面也造成交通安全问题,也存在着治安问题,所以对于开放路灯极为重要。
建   议:
1、每晚定时开放本段路灯。
2、给附近居民以及过往行人带来方便, 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问题。
3、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提高主要干线的交通优势和安全性能。
主办单位:市建设局
答复要点:
观音泉路路灯是观音泉路道路综合改造中由道路施工方承建的,路灯建成后一直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导致路灯没有及时开放,2017年3月,该路段路灯办理完验收移交手续后至今已经恢复正常开放中。
非常感谢您对乐平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97号
案     由:关于加大对我市物业管理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
提  案  人:周  宏
内   容: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以及人民群众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老百姓在选购安全、清洁、便利的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居住。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项目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日益突显。因此,对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提些意见和建议。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监管不到位,监管责任不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出了问题,是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还是政府主管部门不明确。
2、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以及专项维修金的管理与使用没有公示或不具体,因而业主也无法对其实施监督。
3、还有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有的居民小区无业主委员会,有业主委员会的也难以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实质性的监管。
4、我市物业管理公司由于规模小,综合实力差,专业服务水平低,服务意识不强,物业管理公司借业主的公共资源,大肆获取利益,如广告设置收费等等。
5、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考核流于形式。每年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基本上是走过场 。
建    议:
1、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领导,理顺关系,界定权限和职责,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政府部门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增加透明度,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
2、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对长期以来不能胜任物业管理工作,服务不到位,居民意见大的物业管理公司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劝其退场。
3、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要指导和帮助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能相互沟通、理解的信任关系。
4、政府相关部门要完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规范住房维修基金制度,提高灵活性,增加透明度。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制度。
总之,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当前我市小区物业管理现状主动作为,千方百计规范物业管理行业行为,为小区老百姓提供优质服务,为创建“快乐平安的和谐明珠”做出贡献。
主办单位:市房管局
答复要点:
1、规范物业行业,加大监管力度。目前部分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不够规范,服务也不能达到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必须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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