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的管理对象大多是小商小贩、进城农民、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等相对贫困的“弱势群体”、而同情弱势群体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因而执法人员在日常纠正违章尤其是暂扣违章物品时,经常遇到“相对人抗拒、过路人指责、围观人起哄”的尴尬局面。 建议: 1、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局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 2、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主要是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一些职能划规到城管局行使。 3、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执法局职能设置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执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工作人员待遇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坚决纠正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关于继续加大对营运电瓶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随意行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管理力度的建议 (第 61 号提案) 第一提案人:潘 莹(港澳侨台界 市侨联) 刘斯昱(共青团界 市广播电视台) 黎定焱(教育界 乐平东升教育集团) 联名提案人:江 婷、王美芳、汪 静、吴 琳、吴文丽、 郑冬平 内容: 2014年以来,关于营运电瓶三轮的问题得到我市多个部门的重视,尽管在有关部门的联合整治下初见成效,但光堵不疏的管理办法不但没有彻底解决电瓶三轮给城市添堵的问题,反而增加了老城区的交通负担。在暗访中,有三轮车车主透露,在市区,只要不将车行至乐中、洎阳中路段及城北新区一带,其他地段几乎可随意穿行。因而大部分电瓶三轮全部拥在老城区的翥山东路、西路、洎阳南路、珠海中路、长寿路、新平路、仿古商业街、陶家桥等道路上,造成这些路段发的严重拥堵,且越来越严重。 同时,我市城区的两轮电动车等其它一些非机动车数量增长也很快,这些非机动车经济实用,同时也方便了市民出行。但是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漠,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较差,在乐平大道、珠海中路等地段,常有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甚至出现超速抢道的现象,这样扰乱了交通,严重影响了市区道路的安全畅通和人身安全。 此外,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井喷”式增长,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日益突出,既影响了城区道路安全畅通,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特别是在城区主要街道两旁,有些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将盲道完全占压;有些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导致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纷纷驶入机动车道。这一现象也是造成乐平经常交通拥堵、导致交通事故经常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建议: 1、相关主管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路面行驶的管理。既加大对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行为的管理力度,也加大对占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或其他行为的管理力度,避免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所以, 我市相关部门对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警示教育和相关处罚。 3、要么彻底清除所有盈利三轮车,如果做不到,就严格控制三轮车的数量和行驶路线,同时,提高三轮车主的交通意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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