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领导 政协要闻 政协委员 视察调研 工作动态 文史资料 文件规章 理论园地 文化艺术 议政建言
机关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机关建设>>正文
市政协机关十项制度
发表时间:10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并由借物人写出借条、注明归还日期,如有损坏、遗失要照价赔偿。

5、本会大、小会议室除保证本会使用外,对外可实行有偿服务,具体租用办法由政协办公室另行规定。

6、保管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物资,做到进出有帐,领取登记、帐物相符,不缺数、不变质。

7、购买控购商品,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九)消防保卫和卫生制度

1、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和捣乱,维护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安全。

2、本机关工作人员要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值班员负责。

3、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对门、窗、公文橱、抽屉、电脑等进行检查、上锁,以防被盗和泄密。

4、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对整个机关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防止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5、机关内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

6、加强门卫制度,适时开门、关门,做到人走灯灭。

7、环境卫生实行包干责任制,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半月进行一次大扫除制度。确保机关卫生清洁、环境优雅。

8、不准在机关院内放养家禽,不准随地堆放物品。

9、各办公室要严禁乱扔、乱放、乱吐,确保室内卫生清洁。

(十)外出学习考察制度

为了加强对外学习交流,借鉴外地政协工作先进经验,增强学习考察的实效性,促进我市政协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增强外出学习考察的计划性和目的性

出国出境、出省出市学习考察,应纳入年初工作计划,有明确的出国出境任务,出省出市要有考察课题和考察内容。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考察后,要及时报告学习收获、考察情况、介绍外地主要经验,提出改进我市政协工作的建议。

二、规范外出活动的报告和审批程序

1、需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的,应严格按照省、市委有关规定执行。

2、市政协领导外出,报告主席审批。

3、各委(办)正副主任外出,报告政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政协主席审批。

4、各委(办)其他人员外出,经各委(办)主任、政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政协主席审批。

5、财务人员凭领导审批意见办理借(汇)款手续。

三、适当控制外出学习考察的次数时间和费用

1、政协领导和各委(办)正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外出考察。

2、省外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省内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3、原则上政协领导外出考察费用每年不超过10000元,各政协委办主任每年不超过3600元,各委办副主任每年不超过2600元。

4、因工作需要参加上级政协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组织的有关会议、学习培训及十一县、市(区)政协横向联系会议的不算在考察次数之内。

                                     

 

 乐平市政协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一日

 


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1、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由主席会议拟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3、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一般由政协办公室根据主席会议研究的时间、地点和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它与会人员,临时举行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4、        常委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5、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

①       讨论、决定常务委员会会务工作

|<< << < 1 2 3 4 > >> >>|
上一篇:无
下一篇:主题党日活动
Copyright 2010 www.lp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乐平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23000410号-1
主办单位:政协乐平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乐平信息港  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
通信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东风北路新行政大楼八楼政协 邮编:333300 联系电话:(0798)6832212 传真:(0798)710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