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主办单位:乐平市交警大队 答复要点: 首先,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 我市的电动车规范化管理是一个渐进过程。《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于2010年5月1日生效,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于去年年底才出台《景德镇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从今年4月15日开始,与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同步施行。《景德镇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已登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管理。已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参照摩托车道路通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管理”。 我市目前保有的电动车,绝大多数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为此,我大队在4月中旬开展电动车挂牌办证工作时,已向社会各界广泛告知有关政策规定。由于当时集中补办牌证的数量很大,扫尾工作仍在紧张进行当中。今后,我大队将依法加大电动车管理,重点是严禁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加大对标内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登记力度。 当前我市城区道路普遍狭窄,能够有效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较少,并且一些街道的路边又施划了机动车临时泊位,导致大部分街道实行混合交通。加上超标电动车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范围,可以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从而使得交通秩序比较杂乱。针对大量超标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接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大队专门印制了宣传单散发给电动车驾驶人,教育他们在机动车道内尽量靠右侧行驶,不要随意穿插、调头,切实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改善路面通行秩序。同时对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我大队已经采取扣车、责令驾驶人接受现场教育培训等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我大队还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电动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再次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提案。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
第72号
案 由:关于调整东风路与人民路交叉十字路口红绿灯时间的建议 提 案 人:彭继福 内 容: 东风路与人民路交叉的十字路口(喜相悦门口红绿灯处),是城市新区的一个主要交通枢纽,人流车流都十分繁忙。随着城市化推进,周边居民也骤然增多,但因该路口宽阔,往往行人通过斑马线还没有到达对面的马路,人行指示就已经亮起红灯,车行绿灯亮起,存在严重的交通隐患。 建 议: 相关部门科学调整红绿灯时间间隔,确保道路畅通,保障行人和过往车辆安全。 主办单位:乐平市交警大队 答复要点: 首先,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 我市正在对人民路进行改造升级,目前路面翻修工程已接近尾声,沿线各路口红绿灯的改造(纳入人民路改造升级工程的范围)也已启动招标程序。有鉴于此,我大队计划等东风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改造完毕,再依据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流量适当进行配时调整,尽可能做到既利于提高通行效率又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再次感谢您对我大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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