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领导 政协要闻 政协委员 视察调研 工作动态 文史资料 文件规章 理论园地 文化艺术 议政建言
议政建言
提案精粹
委员大会发言
重要建议
当前位置:首页>>议政建言>>正文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提案
发表时间:19年04月03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投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市政协人口环资委(联系人:周雪莲  联系电话:13879834002)
内   容: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自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立足“三农”工作基础,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改革进展顺利。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未根本解决,城乡差距仍然较大。我市乡村振兴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制约因素: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2、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3、农村产业发展有待加强4、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不足5、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
建       议:                                                       
1、制定完善好规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是关键,按照产业功能区标准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项目准入指导目录,制定差异化产业引导政策。
2、用活政策,重点投入。充分利用财政、金融、扶贫等政策优势,保证资金投入,定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活环境的改善。
3、强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营造良好的科技人才发展环境,定向培养、订单式培训,高新聘请、增加技术人员收入等方式储备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同时要采取戏台讲堂、农民书屋等形式,通过宣传、培训、典型引导、边干边学等方式,帮助农民掌握种植,经营所需的知识,提升农民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能力。
4、项目引领,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
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农、富农、美化乡村环境的重要保证,只有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资源整合起来、产业发展起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支部有凝聚力,村庄有精气神,村民有归属感。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根据自身的优势,加快打造休闲农业、蔬菜生产精品田畈、发展立体种养、特色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全力发展集体经济(鼓励民间资本入股),发挥引领作用。
5、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
切实办好农民办不了也办不好的事,引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健全农民参与的引导机制,健全农民对村级重要事务有效监督的制度,确保农民的利益,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参与到乡村振兴当中。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
第9号提案
类 别:1-9
案     由:关于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nb

上一篇:六届三次会议提案汇编
下一篇: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案
Copyright 2010 www.lp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乐平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23000410号-1
主办单位:政协乐平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乐平信息港  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
通信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东风北路新行政大楼八楼政协 邮编:333300 联系电话:(0798)6832212 传真:(0798)710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