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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关于我市农村耕地管理及占用耕地建房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10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作者:
络没有形成,农民建房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建立乡镇土地管理巡查机制和村级土管信息员制度,对农民建房监管难以到位;查处打击非法用地的联合办案机制不够完善,打击查处非法用地行为不得力,这是农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四是农村建房规划相对滞后。2005年以来,省、景德镇市编制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没有明确乡镇用地指标,农村建房用地无法保障。同时,由于镇村建设规划相对滞后,难以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建房。这是难以控制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农村耕地管理的几点建议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它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当前农村的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管理工作,针对当前农村耕地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依法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会议、报纸、电视、宣传车、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农民依法用地和珍惜耕地意识。

2、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耕地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面签订乡镇(街道)、村委会、村民小组耕地管理专项责任书,实行镇、村及村民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健全耕地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和落实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将土地管理纳入乡镇、村年度考核及干部考核重要内容。

3、进一步搞好镇村建设规划与管理。一是要本着“科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农民建房用地规划,严格控制用地总量;二是要严格按规划要求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引导农民按规划建房,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三是要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编制下达农村建房用地指标;四是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对农村闲置地、老宅基地、荒地荒坡进行充分整合利用,特别要加大对“空心村”的治理改造力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4、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建房的监管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民建房监管机制,建立乡镇土地巡查机制及村级土管信息员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查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打击违法用地联合办案机制,各单位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私下交易土地和占用土地非法从事房地产经营行为。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体制功能,充实基层国土所人员队伍,加强基层国土所软硬件建设,为土地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5、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对占地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应组织专门队伍进行全面梳理。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掌握政策、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尽早解决。该补办手续的按规定补办手续,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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