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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乐平市委员会关于我市农村耕地管理及占用耕地建房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10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幢耕地建房用地,但农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仍屡禁不止,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新一轮建房高峰又将形成,耕地保护形势将更加严竣。

2、少批多占,未批先建现象普遍存在

几年来,各乡镇(街道)及国土部门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对占用耕地建房抓得紧、审批严、处罚重。尽管如此,各地农民建房少批多占、未批先建现象仍然普遍存在。2005年以来,农民占用耕地所建2000栋房屋,绝大多数占耕地面积远远超过了每块宅基地120平方米的标准,已取得建房许可证的仅657栋约占总数的32.40%,其余1300余栋均未取得建房许可证。另外,在部分乡镇,批东建西、耕地以非耕地建房报批以及一些村级组织擅自批地建房、违规收费和擅自改变耕地性质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帮忙农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中介人。

3、不按规划建房现象非常突出

各乡镇(街道)对农民建房用地均编制过总体规划,但由于建房用地统一调剂困难等多种原因,规划往往难以实施,不按规划建房现象非常突出。当前,农民所建房屋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未在确定的建设用地区范围,建设用地区已建房屋,也大多数不符合村镇规划设计要求。

特别严重的是,在一些地方,农民建房出现无序状况,在交通要道占用两旁良田建房现象非常突出,甚至“开天窗”也在所不惜。部分乡镇“空心村”现象普遍存在。这种不按规划建房的现象不仅使村中闲置地得不到整合利用,而且大量蚕食了耕地,造成土地浪费严重,也给今后的农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在一程度上还会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4、非法从事房地产交易现象在少数地方较为严重

由于农村土地权属不同,农民建房用地统一调剂困难。许多农民为了实现建房愿望,私下进行土地差额置换或非法进行土地买卖;在市区周围乡镇(街道)存在少数农民占用土地非法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耕地的浪费,造成了土地市场管理的混乱局面。

5、对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打击不力

几年来,我市国土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在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用地案件,拆除了不少“三违”建房,对保护耕地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打击制止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农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是我市现有的执法管理机制和队伍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国土所力量薄弱,功能不全,工作基本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农村地域广阔,土地执法点多面广,农民建房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管措施难以到位;三是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打击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案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土地执法不及时,执法行为难以生效;四是在土地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也时有发生。

总之,当前我市农民建房需求与土地紧张矛盾日益突出,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现象日益严重,耕地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与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依法用地意识淡薄。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日益强烈,部分农民互相攀比显阔气的小农意识也逐渐显现。由于法制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宣传不够深入,农民缺乏法制观念和依法用地意识。对保护耕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这是造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以及无序建房等现象频频出现的根本原因。

二是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大批农民进城务工或从事第三产业,非农业生产收入不断上升,直接从土地上获得的经济收入比例不断下降,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对土地的珍惜意识日趋淡薄。这是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浪费耕地的直接原因。

三是当前土地管理机制不适应农村耕地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耕地管理市(县)、乡、村三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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