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基础工作,有效提高提案质量。质量是提案的生命,直接关系到提案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参政议政的成效。为了使提案者围绕市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我们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明确提案征集范围。会前,市政协向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印发了《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选题征集范围的通知》,就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建设,提出了50个方面的课题。二是坚持届后培训制度。在10月份举办的全体委员培训班上,通过学习辅导,委员们提高了对政协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懂得了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三是引导委员“知情、明政”。通过有关会议、市情通报、调查视察、委员活动等方式,让委员知晓全市工作重心和动态。(二)认真分类整理,及时做好提案交办。五届一次会议结束后,提案委首次在最短时间内将全部提案打印成册,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分类送达市委、市政府督查室。9月30日,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人大政协“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将属于政府部门办理的90件提案全部分解到市政府所属部门的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对另6件提案,也通过相应形式交由市委有关部门和市政协办公室办理。(三)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坚持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建议案重点提案制度。对五届一次会议建议案、重点提案的督办首次采用了分散督办与集中督办相结合的方式。12月2日,召开了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建议案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就全部建议案、重点提案办理情况,邀请市政府领办领导和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向政协和相关提案人进行集中答复与说明,形成了《会议纪要》,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二是积极开展现场督办。市长亲自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分管副市长各负其责,加大了现场办理的督查力度,先后共组织现场办案活动12次,办理提案40余件。三是面对面协商办案。建设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卫生局、水务局、房管局等承办单位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提案办理过程基本做到了“三见面”。(四)注重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协调。提案交办后,政协提案委经常保持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络与沟通,适时组织提案委员会成员走访提案承办单位,协助承办单位解决办理中的有关问题。二是严把复文关。提案办复后,逐件对提案的办理答复内容进行审阅,复文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答复。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多种形式了解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一旦出现委员对答复有不满意的情况,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或向委员说明原因。(五)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提案工作本领。做好提案工作,需要拥有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专业队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运转、充满活力”的服务机制。新一届市政协提案委组成后,认真组织学习了《政协乐平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乐平市委员专门委员会通则》,审议通过了《政协乐平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规则》和制度的建立,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提案工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但由于五届一次会议到五届二次会议的间隔时间较短,提案工作尤其是提案办理工作与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愿望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提案的落实、成果的转化还有一个过程。主要问题是:提案数量虽有增加,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重视不够,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有的承办单位复文不够规范,也有的承办单位与委员沟通不够,面商率不高;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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