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乐平市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0年3月5日市政协四届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乐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我市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三保一弘扬”目标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共提出102件提案。各提案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不少提案经办理后,对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表彰先进,鼓励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多写提案、写质量高的提案,激励承办单位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推动市政协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经市政协第十九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关于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的建议》等10件优秀提案、市委办等10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汪劲松等10名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优秀提案(10个) 1、《关于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号提案,提案人:谢瑞旺、刘和秀、余桂芳、胡旺艳、王平华) 2、《关于应对金融风暴影响,妥善解决农民务工问题的建议》(第60号提案,提案人:徐祥新、蒋丰林、程常青、刘 燕、丁筱安、胡旺仁、吴乐生、康跃华) 3、《关于加强我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建议》(第18号提案,提案人:汪军英、汪 辉、杨小英、华小平、林 军、夏咏梅)、 4、《关于尽快维修好市沿河路的建议》(第19号提案,提案人:汪月琴) 5、《关于提高我市在校高中普及率的建议》(第45号提案,提案人:刘 燕) 6、《关于尽快兴建东湖新区排涝站的建议》(第81号提案,提案人:占冬生、祝金标) 7、《关于大力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9号提案,提案人:徐 松) 8、《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第78号提案:提案人:郑 群) 9、《关于乐平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管理评估的建议》(第34 号提案,提案人:王 丰) 10、《关于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第8号提案,提案人:汪 钢、郭小平、陈 萍、余志金、熊若玲、程少锋、舒柏华)
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10个)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公安局 市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市交警大队 市水务局 市交通局
三、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10名) 市建设局:汪劲松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孙俊峰 市财政局:刘 涛 市民政局:徐建兵 市市容局:黄芳银 市卫生局:方兆彧 市城管大队:张玲芳 市公安局:胡邵华 市环保局:黄立仁 市农业局:戴秋发
希望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位委员及各有关单位,向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并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协乐平市委员会 201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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