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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三次会议提案汇编
发表时间:19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   作者:
nbsp;  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摩的的管理力度,对无证经营、超标经营、无安全措施、违反交通规则的运营人员、车辆坚决取缔,确保市民的出行方便,消除安全隐患。                                     
    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控制摩的的数量,不要为了收取摩的运营费用无节制的发放运营证。                                                   
    三、政府加大对城市公交的投资力度,增加运营车辆,完善公交线路及发车频率,让市民能方便出行,自觉拒乘摩的。                                                     
主办单位:市交通局  市交警大队
市交通局答复要点:
本提案建议很好,反映了“摩的”非法载客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给群众安全出行带来了隐患。对此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同时对公交今后的发展和建设起到很好的借鉴与促进。
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展对非法营运“红皮车”进行整治,按照市治堵办的统一部署,以交警、交通、城管等有关执法部门,抽调精干人马,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规定的整治时间驶入重点整治区域、路段的非法营运 “红皮车”一律扣缴,依法没收后予以销毁。当前我市城区主要干道以及大街小巷确实不见“红皮车”和“拐的”的踪影,有效取缔了非法营运的“红皮车”。 对于个别抱有侥幸非法载客的“红皮车”划归了交警部门全权负责扣缴,城区交通拥堵得以缓解,也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然而“摩的”抓住了这个市场的需求,这类大功能电瓶车发展极快,车辆数与日俱增,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而且也影响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
对于加强“摩的”的管理,在政府没明确划归哪个职能部门管理,应是交警大队的职责,凡是摩托车、电动车包括“摩的”以及冲击市场扰乱交通秩序大功能“电摩”的上牌都是该部门设卡拦截办理了,给予挂了牌意味着允许这些“电摩”的上路。
至于第三条的建议,加大对城市公交的投资力度,增加公交营运车辆。目前我市现有的4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是按照各条线路的客运需求量给予分配。待政府解决了公交停车、电瓶充电桩用地问题,该公司将会增加车辆,提高公交发车的频率,不断扩大公交覆盖范围,逐步消除公交服务盲区,以满足群众的出行。当前现行的公交车各线路最早班车为6点20开始到晚上夜班车8点终止,每条线路每辆车最少均发14个单边,最多的16个单边,基本保障了群众出行的需求。
市交警大队答复要点:
诚如您所言,“摩的”的存在,是我市公共交通尚不能满足公众出行需要的客观结果。对于“摩的”能否作为合法营运车辆并纳入规范管理,应当由交通运管部门给出明确、具体的解答。作为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我大队对“摩的”从业人员中存在的无证驾驶、无牌上路、未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具、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问题,无疑应当进行监管。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大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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