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领导 政协要闻 政协委员 视察调研 工作动态 文史资料 文件规章 理论园地 文化艺术 议政建言
文史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文史资料>>正文
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发表时间:10年10月26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党的十七大把文化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思想。保护和利用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乡村部落散存着众多的古街区(村落)、古戏台、古民居等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保存着古戏台建筑工艺等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千百年来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集中体现了乐平先民独具特色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传承历史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然而,长久以来,我市一直没有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不够,认识不足,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急待加强。二是管理措施不到位,主要是制度建设滞后,行之有效的保护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保护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没有组织过一次对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迹等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三是历史(文化)遗产损毁日益严重。由于保护不力,有的古建筑出现霉烂,倒塌等自然性损坏;由于在城镇改造与开发建设中忽视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少古建筑被随意改造甚至拆除;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文物市场监管缺位,散存于乡村的许多古民居被拆卖,就连被称为“中华一绝”的乐平古戏台也在面临这种厄运,而军山湖两亿年前形成的硅化木化石资源被擅自挖采贩卖更是屡禁不止。因此,加强我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第32条明确指出,要“加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完成全国文化遗产普查。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要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目前,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已经启动,我市应该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文化遗产调查摸底和规划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对构建特色城市、打造魅力乐平,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积极作用。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民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体现我市的风貌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带动旅游、商贸和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和展示我市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增强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关心、重视和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浓厚气氛。

第二、制定出台《乐平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十一五”规划。二是尽快出台符合乐平实际的文化遗产保护办法。针对目前我市文化遗产流失和人为损毁日益严重问题,建议由文化部门牵头,建设、规划、土管、公安、教育、旅游等部门协作,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乐平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将古街区和古村落、古建筑、古遗址以及古戏台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保护范围,使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规可守,有章可循。三是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市、镇、村三级网络,形成上下联动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四是要坚持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并重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门

|<< << < 1 2 > >> >>|
上一篇:赣东北特区委员会旧址情况简介
下一篇:洪公气节 马氏文章
Copyright 2010 www.lp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乐平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23000410号-1
主办单位:政协乐平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乐平信息港  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
通信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东风北路新行政大楼八楼政协 邮编:333300 联系电话:(0798)6832212 传真:(0798)710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