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领导 政协要闻 政协委员 视察调研 工作动态 文史资料 文件规章 理论园地 文化艺术 议政建言
文件规章
当前位置:首页>>文件规章>>正文
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
发表时间:10年12月07日   浏览次数:   作者:

中共乐平市委
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
协商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对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赣发[2009]15号)以及《中共景德镇市委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景党发[2010]1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各级党政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跨越发展作为最大责任,选择在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展开充分协商,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到实现跨越发展上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地发展。

2、坚持党委在政治协商中的主导地位。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切实增强政治协商理念,认真落实政治协商有关规定,善于运用并不断完善政治协商这一重要的民主形式,主动把政治协商列入党政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

3、坚持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委议事规章和市政府工作规则,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要通过政协进行充分民主协商,广泛听取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也要及时与政协沟通协商,适时调整完善有关决策内容,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4、坚持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全过程。在协商活动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广纳良策,鼓励和支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畅通社会利益表达渠道,通过协商增进共识,努力形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明确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

5、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
(1)市委或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定的事关全局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意见。
(2)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重要的政府规章。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
(4)行政区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及其重大调整。
(5)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和重大体制改革方案。
(6)事关当地民生的重大问题。
(7)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和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建议人选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
(8)市政协内设机构人事安排。
(9)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和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10)有必要进行协商的其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

6、会议协商。通过召开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市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等形式,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7、书面协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书面形式征求政协意见的文件(草案),政协应组织参加单位和代表人士协商讨论并将意见汇总,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以《协商纪要》、建议案、重点提案和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等书面形

|<< << < 1 2 3 4 > >> >>|
上一篇:无
下一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Copyright 2010 www.lp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乐平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23000410号-1
主办单位:政协乐平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乐平信息港  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
通信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东风北路新行政大楼八楼政协 邮编:333300 联系电话:(0798)6832212 传真:(0798)710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