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网水压正常,并足以将自来水运送到高层住户。如果润泉供水有限公司不愿再投入,而拖延工程,政府可考虑将关系民生的自来水公司收回国有。 4、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供水企业要改进自来水处理工艺,从源头上确保水的品质、大大提高供水安全性,以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对乐平自来水的出厂水质和管网水的定期监测,并公布所有的检测结果。环保部门、疾控中心应不定期地抽查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的质量情况并对检测情况向社会公布。
关于整顿和规范行与行政政审批关联的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建议 (第 77 号提案) 第一提案人: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内容: 中介服务是行政审批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央、省市级逐步取消和下放了多个行政审批项目,我市行政审批工作也越来越得到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效率正在逐步提高。但一些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还存在服务项目不公开、服务效率不高、服务收费不规范等现象,成为行政审批提质提速的一大障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对此,希望市政府能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对与政审批关联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作为当前我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健康发展的中介服务市场。 建议: 1、成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机构。成立乐平市规范中介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编办、法制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做好协调、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2、开展现有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机构集中清理整顿。对现有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审查其资质合法性;清查执业人员的资格,执业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严肃查处“兼、挂、靠”;检查办事程序是否公开便捷和执业行为是否合法,严禁出具虚假报告及“吃、拿、卡、要”;检查中介收费行为,明确收费依据,杜绝收费的随意性;检查是否有指定服务行为,相关部门不得与中介搞“收益分成”的业务合作,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服务。 3、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机构行为。要求中介机构执业活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书应当真实、合法;除即时办结的中介业务外,应当按约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办公场所公开服务项目、服务程序、办事时限、服务依据、业务规程和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中介机构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企业和群众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应享有自由选择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 3、实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集中服务。在现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专门划出一个区域组建中介服务大厅或“中介超市”,通过自愿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将信誉高、资质好的中介组织每类选择2家以上,择优纳入大厅,集中设立窗口,进行统一管理,使之与行政审批配套,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4、强化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管理。中介机构必须服从行业监管、执业资格管理和服务监管;中介机构若有违反有关行业和执业管理规定,相应机关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加强行业指导,加快社会中介组织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关于建立网络舆论引导机制的建议 (第 78 号提案) 第一提案人:华小平(民主党派界 乐平六中) 内容: 2014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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