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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征文活动优秀论文摘登(四)
发表时间:24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作者:王建

强化工作举措 提升提案办理实效

乐平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  王 建


提案办理协商是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开展协商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用协商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新世纪以来,中央先后颁发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等制度文件,对提案办理协商做出了相关规定。当前各级政协开展的提案办理协商活动成效比较显著,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提案办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提案办理认识不足。个别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政协提案办理上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抓紧抓好。办理积极主动性不高,存在敷衍应付现象,答复时以“已经引起重视”“正在研究解决”“已列入工作计划”等套话应付委员。

(二)重答复轻落实仍然存在。有的承办单位重形式轻效果、重答复轻落实,对收到的提案不是认真分析研究、吸收采纳、推动工作,而是忙于研究如何答复委员,注重在回复上做文章,文来文往,不解决实际问题。

(三)提办双方沟通协商不足。有的承办单位没有认识到协商在提案办理中的重要性,认为协商活动可有可无,缺乏与委员联系沟通交流,没有真正和提案者、政协组织深入沟通协商,影响了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承办部门之间沟通不够。部分提案内容较广,办理起来涉及多个部门,主办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会办部门协作配合不够积极,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商,影响提案办理的整体效果。

(五)跟踪问效机制仍然欠缺。有的地方未建立提案办理跟踪问效机制,对当年未能完成而“列入工作计划”的提案落实情况缺乏“回头看”。个别承办单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拖延敷衍,以后不了了之,致使代表年年提,年年无果。 

二、提升提案办理实效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强化协商主体责任意识。党委、政府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纳入整体布局,落实目标责任,通过协商达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政协组织将提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动争取党政部门支持,开展经常性协商沟通,努力营造良好协商氛围。承办单位落实“一把手”工程,分解细化责任,提高协商办理效率。政协委员将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积极主动参与提案办理协商。

(二)高位推动,突出做好党派提案工作。高度重视党派提案工作,明确要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提案经政协主要领导阅批后,报党委主要领导批示,交有关部门办理。建立高规格交办党派提案机制,由分管党委办公室的党委常委会同政协分管领导联合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具体承办部门共同参加党派提案交办会,就办理工作下任务、提要求。积极推进党政领导领衔办理党派重点提案,指导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并对办理答复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党派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制度,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承办部门办理情况,并及时通报各民主党派。

(三)强化沟通,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不断完善办前办后“双沟通”和“边办理、边推进、边整改”机制。通过电话联系、座谈交流、共同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做到“零距离沟通”。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网络协商等新的协商形式,使协商更为便捷、更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对于提案涉及多个部门需联合办理的,主办单位牵头会办单位共同研讨答复意见和落实措施,保证提案答复和落实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督办,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成效。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督办机制,党委书记领衔确定提案协商主题、审定总体方案、过问工作进度、主持督办协商,形成党委书记领衔、党政领导阅批、政协领导调研、专委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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