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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11年04月12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乐平市委四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和中共乐平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努力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广泛参与原则。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严格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科学安排、有序推进,讲求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防止形式主义。
3、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原则。坚持通盘考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原则。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目标任务
要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党务公开实施范围为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二)公开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凡党内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公开的,都应当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开。
结合单位实际,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公开的内容有:
 (1)固定公开内容
①党组织设置情况;
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党总支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④党总支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2)即时公开内容
①党总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②党总支决定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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