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环节,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必须全面提高、均衡发展。二是要坚持协调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提案工作中的数量与质量、答复与落实、成效与评价等影响提案工作发展的重大关系,引导提案工作由“数量型”向“数量和质量并举型”转变,由“答复型”向“答复和落实并重型”转变,由只注重提案的具体建议被采纳落实的情况,向不仅注重提案通过协商办理达成共识,而且看到众多提案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转变。三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坚持继承的基础上努力创新,不断用新的思维、新的举措来开拓新的局面。创新不是对已有传统经验的否定,而是在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做法基础上的与时俱进。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提案工作,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第一,统筹协调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力量。要站在政协工作全局高度上,研究和部署提案工作的重要事项,把提案工作与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委员视察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使群众中分散、个别的呼声能够通过提案汇聚成系统、集中的意见,使调研、视察工作与提案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与督促办理提案的过程结合起来,形成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第二,协调处理好“提”、“办”双方的关系。一方面充分尊重、保护委员通过提案履行职能的民主权利和满腔热情;一方面要督促提案承办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办理政协提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推动解决落实,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落实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沟通协商工作,促进“提”“办”双方取得理解,形成共识,共同营造和谐共赢的提案办理氛围。第三,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提案工作。扩大提案工作参与面,争取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提案工作持续发展的源泉。要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提案工作的方式方法,广开言路,不仅使党委和政府的主张能够吸纳各方面的智慧和意见,也通过把提案协商办理的过程及时反馈给社会知晓,使人民群众了解决策的整个过程和依据,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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