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了地名规范,对城区12条新增街、路形成了命名报告,报请市政府进行了科学命名。完善地名标志,对新建街、路设置地名标牌设置到位,破损的进行更新。开展界线联检和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4、建立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解决了塔前镇松树坪、涂家岭和镇桥吊钟村整村易地搬迁重建问题;医疗救助审批程序由三级审核简化到二级审核;农村敬老院院长实行了公开招聘;抚恤补助对象医疗保障实行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深入开展了爱心“一日捐”活动。5、培育发展了车业经济、房地产业、蔬菜产销等新型行业协会。引进浙江天台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到乐平开办“乐平市汇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现在已经实现公司经济税收任务36万元。6、10月22日,市民政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暨救灾物资储备库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存在问题及建议:一是农村低保增加透明度和规范管理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低保“三榜公示”制度;二是农村边远山区帮扶和低保户审批面不广问题。
司法局主要成绩 一年来,司法局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年”等主题教育活动,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机关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公开办事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力。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五五”普法力度,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整合法律援助力量,维护受援者合法权益;规范法律服务行为,积极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务诚信度;拓展公证业务渠道,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切实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2008年市法制宣传工作荣获全省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省群众满意率评比中,名列全省第三名,群众满意率达98.2955%。存在问题及建议:法律从业行为及法律服务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财政局工作成绩 一是切实履行职责、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引进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和外贸出口公司各一家,实现税收1968万元;争取项目资金9.1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2.7亿元。1-11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7519万元,同比增长20.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8079万元,同比增长32.8%。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1-11全市用于民生的支出达50422万元,同比增长119.2%,改善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增强财政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机制等制度,营造出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今年我局议(提)案办理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面商率、解决率均达100%,满意率达98%。三是加强效能建设、提升财政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在强化服务、提高效能上下功夫,在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努力创建 “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型”的财政机关。财政局先后获得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江西省房地产税收征收一体化先进单位”,全省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景德镇市第一名,景德镇市“和谐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乐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优秀(乡)科级班子”,“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暨群众满意度测评先进单位”,“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加大专项经费财政监管力度。
卫生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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