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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1年04月11日   浏览次数:   作者:

各位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

为切实做好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共乐平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社会服务管理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充分调研,深入思考,为主动融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
承创新试验区、为奋力描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赣东北明珠崭新画
卷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范围

经济发展方面。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力推进景乐一体化建设战略,促进我市全面融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聚焦经济稳增长,科学谋划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让农业高质高效;形成“互联网+的商贸新优势”;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充分利用乐平市国家级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金字”招牌,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畅通流通“循环链”,全力打造内外贯通便捷交通网,大力推进物流产业做强做优,加快推进互联网时代的智慧经济;做好我市“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
科教文卫体建设方面。改善科技创新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大力开展健康乐平行动;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着力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红色文化精品;紧紧围绕国家试验区建设“两地一中心”战略定位,推进二三产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做强全域旅游;倡导全民健康理念,建设健康乐平等方面。
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打造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推进交通提升;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优质供水;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推进高效供电;做优做美城乡面貌,推进城市提质;大力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扎实开展乐安河全流域治理;加强共产主义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和主要县界河断面水质监控,保护好“一河七水”。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进农村宜居宜业;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等方面。
法制与社会建设方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普惠托育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域放大绿色生态优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基层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乐平等方面进行选题。

三、提交要求

(一)提出方式
1.个人或联名提案: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
2.界别、小组或联组提案: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
提案,须由召集人在第一提案人处签名,同时注明界别或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集体提案: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的名义提出提案;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请在第一提案者处署上单位名称或负责人签名,加盖组织印章。

(二)质量要求
1.提案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须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按照规范的格式提交。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篇幅以500-800字为宜,最多不超过1000字。提案题目应明确、精炼,与内容一致。提案注明案由和提案者,案由使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案由应当简短明了,不得使用疑问、反问、感叹句式,一般为“关于……的建议”,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
3.根据新修订的《江西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不符合《江西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2)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3)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4)对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5)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6)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7)属于学术研讨的;
(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9)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10)涉及个人或团体土地、房产等纠纷的;
(11)涉及举报单位和个人的;
(12)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或所提建议不具有操作性的;
(13)单纯为本地区、本单位要资金、争项目、增加机构编制的;
(14)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追责的;
(15)超出本级权限的;
(16)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所提建议滞后的;
(17)其它不宜作为提案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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